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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趣无罪,在台湾经营性用品售货机被告,法官:无罪

2021/4/19 16:04:55
法官认为:法律没有禁止“情趣”,而且自慰在医学上属于正常健康行为,因此判无罪。

 



自动售货机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,像是玩具、零食甚至鲜榨饮料、现做蛋糕,都有售货机。不过如果售后机卖的是情趣用品,是否会违法呢?

台湾省桃园市一位杨先生,经营一台“情趣用品售货机”,里面摆放男性飞机杯等各种情趣用品,被当地检察官以售卖猥亵物品罪起诉。不过经过审理,法官认为,现代医学已经将自慰视为健康正常的行为,因此判杨先生无罪。

根据判决书,杨先生经营的情趣用品售货机,摆放的商品外观,有部分女性裸露的照片,至于飞机杯材质,成分以硅乳胶为主,虽然外观是模拟女性阴部外型、结构、触感,但与真正女性阴部外观,仍然相距甚远,属男女增加情趣、或个人自慰商品,只看商品外观难以让人产生兴奋感。

至于其中一件情趣商品“口枷(又称口塞)”,使用方式是穿戴在颈部,将圆形球含在口中,纯看外观,更难以使人产生欲望,一般来说,口枷会出现在男女身上,或亲密画面,客观上也并未让大众产生羞耻感或厌恶,难以认定是猥亵物品。

桃园地方法院审理此案时,认为现今医学上,已经将自慰视为健康正常的性行为,也鼓励作为简易的泄欲方式;至于情趣用品的产生,是现代人为了增加闺房情趣,以此做为辅助,会使用的人,基本上是先产生欲望,才会以情趣用品辅助,难以认定情趣用品有侵害性道德情感,因此最后判杨先生无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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